原标题:老父申请强制执行独生女啥情况?别急!老父法院调停和解
日前,申请67岁的强制情况王先生向北京朝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女儿给付拆迁补偿款16万余元。执行执行员通过实地走访、独生调停多次谈话,女啥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别急目前,法院王女士已将第一笔钱款依约汇入法院账户,和解法院亦实际为王先生办理了案款发还手续。老父
王先生夫妇俩居住在北京朝阳区农村,申请村里拆迁时分得了三套安置房,强制情况老伴儿去世后,执行王先生和女儿因家庭琐事产生纠纷,独生调停后双方签订了分家协议,女啥约定一套房产归王先生所有,另外两套房产归女儿和外孙所有,同时女儿需支付父亲相应补偿款。但王女士仅支付王先生部分补偿款,王先生因此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分家协议有效,判决一套房屋归父亲王先生使用,同时女儿支付给父亲剩余补偿款16万余元。双方均未上诉。判决生效后,女儿未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义务,王先生向朝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执行员柴松向女儿发送了执行通知、财产报告令。女儿向执行员表示,为了方便孩子上学,其将分得的两套房屋出租,租金用于在东城区租房居住。自己没有固定工作,收入不稳定,可以分期还款。因父女长期不联系,希望执行员可以代其和父亲沟通。
为了了解案件实际情况,执行员到王先生居住地调查走访,、确认了王先生已对判决的两居室房屋实际控制使用,女儿所有的两套房屋处于出租状态。
王先生表示,父女共同生活时存在诸多误解和矛盾,女儿搬离后就再没有过联络,过年过节也没有来看望过。
执行员向王先生告知其女儿的生活情况,王先生表示理解,女儿性格开朗,喜欢结交朋友,外孙学习比较好,又处在升学的关键阶段,同意女儿的执行和解意向。
执行员再次约女儿到法庭谈话,当场通过电话和王先生沟通,双方确定了执行和解方案。执行员向女儿当庭释明了执行和解协议内容及不及时履约所面临的法律后果。
申请人为老年人的执行案件往往关乎老年人晚年幸福和家庭和睦。执行员考虑到纠纷系家庭矛盾引发,为充分发扬尊老敬老爱老传统,在执行过程中秉持善意执行理念,通过耐心的沟通和细致的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维护了王先生和女儿的父女亲情,获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焦点)